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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關於「禁帶外食」,每家店會有自己的想法和作法,

當然以消費者的角度來看,最好是完全沒有限制。

 而小吃店本身就是以麵食、飯食為銷售商品,若不做如此規範,

點一碗25元的肉燥飯,然後帶一堆別攤的食物進來吃的情況是很可能發生的,

屆時,服務人員又要清理一堆的免洗餐盒,

如此對店家也是一種不尊重的行為。

 

但,一般人總覺得來市場就是逛逛吃吃,

可能買東家的食物去西家吃,

所以,「嵐肉燥」對於這種問題

採取的方式是只要不太誇張都不會拒絕客人帶進來吃。

比方說,一家四口可能有三個人要吃嵐肉燥,

而有一個人想吃菜頭粿...

那麼,就買一盒來我們店裡吃。

但是,相反的如果是一位要吃嵐肉燥,有三位要吃別的,

卻買了一堆東西來 「嵐肉燥」吃,

我們就只能說抱歉「本店禁帶外食」。

 

其實,很多餐飲店是禁帶外食的,

可以看這家店是否有貼出「公告」,若店門口或DM有說明,代表已盡告知義務,

此部分屬於業者與消費者的「約定」屬於業者經營之範疇與自由,並沒有違反消保法,

這是市場機制決定,您可以不認同而拒絕消費。

禁帶外食

 

再來,就是「生魚片」的問題,

「嵐肉燥」跟「楊媽媽立食」是有特約的,

也就是客人要點生魚片來「嵐肉燥」享用,嵐媽非常歡迎,

妳只要告訴「楊媽媽」是要去「嵐肉燥」吃,

就會有專人送過來。

但是,如果您去「楊媽媽立食」以外的店家切生魚片,

要帶來「嵐肉燥」享用,真的很抱歉!我們就會告知您「本店禁帶外食」,

這點請大家要見諒!

千萬不要一副不服氣的樣子,因為我們已經貼告示很清楚地表明立場。

 

也請某店家注意!!

如果,客人已經說是要買去「嵐肉燥」吃,還存著僥倖的心態不告知客人,

讓客人端著生魚片來「嵐肉燥」被拒絕,

讓客人不知所措之後惱羞成怒,怪罪我們不通人情,

這等於刻意造成客人與我們之間的糾紛,

賺錢固然重要,職業道德應該才是商業行為真正的價值。

開門做生意有我們的原則,敬請各位配合,嵐媽也希望大家來用餐愉快歐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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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rashi199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