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「禁帶外食」,每家店會有自己的想法和作法,
當然以消費者的角度來看,最好是完全沒有限制。
而小吃店本身就是以麵食、飯食為銷售商品,若不做如此規範,
點一碗25元的肉燥飯,然後帶一堆別攤的食物進來吃的情況是很可能發生的,
屆時,服務人員又要清理一堆的免洗餐盒,
如此對店家也是一種不尊重的行為。
但,一般人總覺得來市場就是逛逛吃吃,
可能買東家的食物去西家吃,
所以,「嵐肉燥」對於這種問題
採取的方式是只要不太誇張都不會拒絕客人帶進來吃。
比方說,一家四口可能有三個人要吃嵐肉燥,
而有一個人想吃菜頭粿...
那麼,就買一盒來我們店裡吃。
但是,相反的如果是一位要吃嵐肉燥,有三位要吃別的,
卻買了一堆東西來 「嵐肉燥」吃,
我們就只能說抱歉「本店禁帶外食」。
其實,很多餐飲店是禁帶外食的,
可以看這家店是否有貼出「公告」,若店門口或DM有說明,代表已盡告知義務,
此部分屬於業者與消費者的「約定」,屬於業者經營之範疇與自由,並沒有違反消保法,
這是市場機制決定,您可以不認同而拒絕消費。
再來,就是「生魚片」的問題,
「嵐肉燥」跟「楊媽媽立食」是有特約的,
也就是客人要點生魚片來「嵐肉燥」享用,嵐媽非常歡迎,
妳只要告訴「楊媽媽」是要去「嵐肉燥」吃,
就會有專人送過來。
但是,如果您去「楊媽媽立食」以外的店家切生魚片,
要帶來「嵐肉燥」享用,真的很抱歉!我們就會告知您「本店禁帶外食」,
這點請大家要見諒!
千萬不要一副不服氣的樣子,因為我們已經貼告示很清楚地表明立場。
也請某店家注意!!
如果,客人已經說是要買去「嵐肉燥」吃,還存著僥倖的心態不告知客人,
讓客人端著生魚片來「嵐肉燥」被拒絕,
讓客人不知所措之後惱羞成怒,怪罪我們不通人情,
這等於刻意造成客人與我們之間的糾紛,
賺錢固然重要,職業道德應該才是商業行為真正的價值。
開門做生意有我們的原則,敬請各位配合,嵐媽也希望大家來用餐愉快歐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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